1、先向開發商索要具備法定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實測面積報告》,核對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按公式(實測面積-約定面積)÷約定面積×100%計算面積誤差比。
2、優先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面積差異處理”條款執行,若合同明確了誤差結算、退房等規則,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直接遵循合同約定。
3、若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時,按合同單價據實結算,實測面積大于約定面積的補付差額,小于約定面積的由開發商退還差額。
4、若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時,購房者可選擇退房,開發商需在購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退還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
5、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且購房者選擇不退房,實測面積更大的,僅需補足3%以內部分差價,超出3%部分房款由開發商承擔且產權歸購房者;實測面積更小的,3%以內部分差價由開發商退還,超出3%部分差價需雙倍返還。
6、若對實測結果有異議,可自行委托有資質的測繪機構復測,復測費用后續可按責任歸屬向對應方追償。
7、與開發商協商面積差異處理事宜時,需留存聊天記錄、通話錄音、書面函件等溝通證據,達成一致后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執行細節。
8、協商無果可向當地住建部門或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請求行政力量介入調解。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部分,購房者需要補交房價款嗎
1、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已明確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以內的處理方式,且約定合法合規,就按合同約定執行,比如合同約定該范圍內多退少補則需補交,若約定誤差由開發商承擔則無需補交。
2、若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實測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購房者需按合同約定單價,補足該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
3、若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實測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購房者無需補交,反而可要求開發商按合同單價退還該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差額及對應利息。
4、該規則主要適用于商品房新房交易,二手房交易若約定不明可參照此規則,但通常更優先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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