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是否可以更改戶主,取決于具體情況。
一、如果拆遷房已經取得了不動產證,那么是可以正常在房管部門進行過戶轉名的。過戶需要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產權調換合同或房屋購銷合同、測繪調查表、平面圖、完稅憑證、村委會證明及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向當地縣、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提出拆遷房變更登記申請,完稅后到房管局領取過戶單,完成戶主變更。
二、如果拆遷房尚未取得不動產證,但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進行交易時只能在公證處做公證交易,等待不動產證辦理完成后才能進行真正的過戶交易。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拆遷安置協議的戶主是不能更改的,因為該協議已經在房管部門備案,新房的所有人只能是經過備案的被拆遷人。此外,如果拆遷房是屬于拆遷安置補償房,那么戶主的變更并不能像一般的房屋買賣或贈與那樣簡單辦理過戶手續。這種情況下,只能由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合同上的簽字人親自辦理,取得房屋的產權后,五年內不能轉讓。
總的來說,拆遷房是否可以更改戶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并且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過戶流程。

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歸誰
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歸屬需根據不同情況確定。
(一)被拆遷人原始取得
1. 如果被拆遷房屋是被拆遷人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那么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被拆遷人。例如被拆遷人自己合法建造并擁有產權的農村自建房被拆遷,基于該房屋的拆遷補償安置權益而取得的安置房歸被拆遷人所有。
2. 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且沒有特殊約定時,因該房屋拆遷取得的安置房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
(二)通過合法交易取得
如果拆遷安置房依法在市場上進行了交易,且辦理了合法的產權過戶手續,那么取得產權證書的購買者擁有所有權。
(三)特殊約定或情況
1. 存在家庭內部協議對安置房所有權另行約定的,按照協議內容確定所有權歸屬。
2. 如果是因為繼承等法定事由取得被拆遷房屋所有權的,對應的拆遷安置房所有權也按照法定繼承等規定轉移到繼承人等相關主體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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