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的居民身份證,若為集體戶籍需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經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買賣雙方的戶口簿,境外人士需提供護照、居留證等,港澳臺居民需提供通行證或對應身份證且附經認證的中文翻譯件。
3、雙方已簽字確認、條款完整的房改房購房合同原件。
4、該房改房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產證)原件,若房屋抵押在銀行,需提供銀行蓋章確認的房產證復印件及借款、抵押合同原件。
5、賣方若為已婚需提供結婚證,離異需提供離婚證及明確房屋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喪偶需提供原結婚證及配偶死亡證明。
6、若為共有產權房改房,需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所有共有人也需提供本人對應身份證明材料。
7、若存在已支付房款的情況,需提供房款收據或轉賬憑證等付款證明材料。
8、若委托他人代辦公證,需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9、若買方為企業等法人組織,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授權文書。

購房合同公證后可以撤銷嗎
房改房的購房合同公證后并非絕對不能撤銷,不同階段和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公證書出具前,申請人可直接向辦理公證的機構主動提出撤回公證申請,無需復雜理由。
2、公證書出具后,若合同存在重大誤解,比如對房改房面積、權屬性質等關鍵信息有錯誤認知且影響合同核心目的,當事人可申請撤銷。
3、公證書出具后,若一方以欺詐手段隱瞞房改房歷史遺留問題、質量缺陷等關鍵事實,或存在一方及第三人以脅迫手段迫使對方簽訂合同的情況,受欺詐、受脅迫方可申請撤銷公證相關的合同。
4、若簽訂合同時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房改房交易相關判斷能力等情形,導致合同權利義務明顯不公,受損害方有權申請撤銷。
5、若辦理公證時提交了虛假材料,或是公證程序違法,如公證員未核實房改房產權信息、違反回避規定等,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可向出具公證書的機構申請復查,由公證機構核實后撤銷該公證書。
6、若公證書內容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比如涉及違規交易的房改房,公證機構可主動撤銷,當事人也可申請撤銷。
7、滿足撤銷條件時,需向法院、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或向公證機構申請復查,經認定符合條件后才會完成撤銷,且重大誤解情形需在九十日內申請,其他可撤銷情形一般需在一年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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