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沙,購買房改房后可以落戶,實行“一房一戶”,購房者可將本人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的所有產權人均可遷入,與遷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也可隨遷。

購買房改房后可以將戶口落在哪些地方
1、購房人可將本人戶口落在長沙該房改房所在地的城鎮地區。
2、若為共有產權房改房,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的所有產權人均可將戶口遷入該房改房所在地城鎮地區。
3、與購房人或共有產權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將戶口隨遷到該房改房所在地城鎮地區。
4、若有特殊情況無處掛靠戶口,相關人員還可將戶口遷入該房改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區)的公共集體戶。
購買房改房后辦理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1、落戶申請表;
2、遷入人員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該房改房的房屋產權證,或已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買房時的收款收據(若收據遺失可提供加蓋房產局公章的存檔復印件);
4、若為析產的房改房,需提供房屋產權共有人協議及公證書,其中配偶或父母子女關系無需提交公證書;
5、有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屬隨遷的,需提交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以及結婚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關系憑證材料;
6、若隨遷未成年子女且父母離異,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且申請表須父母雙方簽名;
7、年滿16周歲的省外遷入人員,需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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