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紙漿》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已開始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20日。此舉旨在嚴格限制固體廢物夾帶進入國內,保護生態環境。
今年8月21日,第一財經獨家發表《禁廢5年,“再生紙漿”三大問題浮出水面|一線調研》文章,率先報道進口再生紙漿存在的問題。
10月9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進口再生紙漿申報要求的公告》;10月17日,海關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六部門聯手發布關于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監督監管有關事項的公告和《再生紙漿關鍵指標要求》,進一步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監督監管。
10月31日,《再生紙漿》國家標準修訂計劃獲批準下達,全國造紙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下稱“造紙標委會”)負責組織該標準修訂;11月14日,造紙標委會召開《再生紙漿》國家標準修訂研討會,對《再生紙漿》國家標準的修訂方案進行討論,并于近日完成《再生紙漿》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
《再生紙漿》(征求意見稿)國家標準編制說明介紹,再生紙漿是利用經過分類的回收紙、紙板或紙制品為原料,通過干法或濕法工藝去除雜質,并解離成纖維,用于造紙工業使用的紙漿,主要在境外生產。2024年我國紙漿消耗總量12415萬噸,其中木漿5139萬噸,占紙漿消耗總量41%,非木漿475萬噸,占紙漿消耗總量4%,回收紙制成的紙漿6801萬噸,占紙漿消耗總量55%。海關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進口再生紙漿共414萬噸,占回收漿總消耗量的6.1%。
編制說明介紹,回收紙漿是造紙工業重要的原材料,新聞紙、瓦楞紙、箱板紙等幾乎全部是采用回收紙漿進行生產。利用回收紙漿造紙不僅符合循環經濟原則,還可以降低污染負荷、保護環境、降低能源消耗和生產成本,在實現碳中和碳達峰以及減少森林采伐等方面也發揮著特殊作用。
自2021年我國全面實行“禁廢令”以來,我國造紙企業從原來直接使用進口廢紙生產而紛紛更改為在境外投資或合作建設再生紙漿生產線,通過將分類的回收紙通過干法或濕法工藝去除雜質,并制成再生紙漿,進口到中國,供中國造紙工業使用。

全國造紙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微信公號的函件
編制說明稱,近期,某地海關查獲了一批不合格“再生紙漿”,引起輿論高度關注。該產品將未經分類的回收紙通過簡單剪切后,未經過分揀、除雜等工序,實則屬于“廢紙碎片”,不屬于再生紙漿。為了更好地區分再生紙漿的產品類別,海關建議對《再生紙漿》國家標準進行修訂,明確“干法”和“濕法”再生紙漿的定義、生產工藝、關鍵生產技術要素、不同工藝的質量控制關鍵點及其他工藝參數要求等。另外,為維護我國生物安全和衛生安全,同時建議標準中補充“干法再生紙漿須在境外以適當方式進行消殺”的要求。
據征求意見稿,《再生紙漿》國家標準將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再生紙漿》國家標準將代替GB/T43393—2023《再生紙漿》。與GB/T43393—2023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為:更改了再生紙漿的定義,增加了干法再生紙漿和濕法再生紙漿的術語和定義;更改了產品分類;增加了基本要求;增加了粉塵率指標和試驗方法;增加了微生物指標要求和試驗方法;更改了重金屬試驗方法;更改了交貨批的數量;更改了取樣描述;更改了標志和質量證明書;增加了再生紙漿工藝流程、關鍵控制工序。
征求意見稿明確,再生紙漿是指利用經過分類的回收紙、紙板或紙制品為原料,通過干法或濕法工藝去除雜質,解離成纖維,用于造紙工業使用的紙漿;干法再生紙漿是指利用經過分類的回收紙、紙板及紙制品為原料,通過分揀、機械碎解、篩選、除雜、解離、殺菌等工藝制成的干態再生紙漿;濕法再生紙漿是指利用經過分類的回收紙、紙板及紙制品為原料,通過水力碎解、篩選、除渣、網部成型、壓榨、干燥(可選)等工藝制成的再生紙漿。
再生紙漿按生產工藝分為干法再生紙漿和濕法再生紙漿,濕法再生紙漿按水分含量分為半干漿和漿板。再生紙漿原料應使用經分類回收的紙、紙板和紙制品,不應使用廢棄的生活用紙、醫療用紙等。再生紙漿的生產應具備滅菌工藝。
征求意見稿明確,再生紙漿的檢驗項目包括放射性污染、危險廢物、感官性狀要求、重金屬、粗渣率、漿板耐破指數、可勃值(Cobb60)、未碎解的纖維組分含量、水分、灰分、D65亮度、機械漿含量、夾雜物含量、手抄片機械強度和微生物指標。
在感官性狀要求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再生紙漿不應有腐漿及異臭等感官性劣變。再生紙漿應形狀、顏色和材質基本一致。

2024年我國進口再生紙漿共414萬噸。圖為再生紙漿加工過程。攝影/章軻
此外,再生紙漿不應混有放射性物質,不應混有危險廢物。對于重金屬含量和微生物指標也有要求。比如,對細菌菌落總數、真菌菌落總數有具體要求,不應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特定微生物。微生物指標的測定要求,按GB15979進行測定。取樣后應盡快將樣品送實驗室進行測定,樣品運輸過程中應保持包裝完整,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樣品中微生物變化。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以同一次申報、同一次交貨、同一種包裝形式、同一水分含量種類、同一紙漿纖維種類為一批,每批應不超過3000噸。
據編制說明稱,海關自《關于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監督監管有關事項的公告》發布實施以來,對進口再生紙漿中的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開展風險監測,參考標準為GB15979-2024《一次性衛生用品》附錄B相關方法。監測數據顯示,以上四種特定微生物檢出率為17.5%,其中檢出的微生物中均含有大腸菌群,部分含有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未檢出。
編制說明介紹,目前國外尚無類似標準,該標準填補了國際空白。為保障造紙纖維原料的穩定供應,建議本標準發布后即實施,同時廢止 GB/T 43393—2023。
國際木材科學院院士、南京林業大學教授金永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造紙行業作為國民經濟重要基礎原材料產業,應主動融入國家“雙碳”戰略布局,加快綠色技術創新與應用。造紙企業應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堅持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與行業標準,做遵紀守法、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的合格企業公民。加大環保技術研發投入與應用力度,堅決摒棄落后低效、存在安全隱患的工藝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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