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推行公租房“租售并舉”的試點地區,多人合租公租房可以按當地規定共同購買,但并非全國統一政策。而在多數未開展公租房配售試點的地區,公租房本身僅支持租賃使用,產權歸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合租人連單獨購買的資格都沒有,更不存在共同購買的可能。另外像北京等部分城市,還明確合租的公有住房屬于不可售公房,進一步排除了共同購買的情況。

公租房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1、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申請
申請人需提前備好申請表、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收入相關證明、社保繳納記錄、勞動合同(外來務工人員或新就業職工)、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且要確保申報信息真實完整。提交方式分兩種,線上可登錄“湘易辦”APP或湖南政務服務網,在“公租房”服務入口按提示填報提交信息;線下則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提交(非本市戶籍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向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也可前往政務服務大廳的綜合服務窗口提交材料。
2、街道辦初審與公示
街道辦自受理申請起20個工作日內,會通過信息系統比對申請人的戶籍、不動產、婚姻等信息,還會安排工作人員入戶調查,同時結合民政局反饋的收入核定情況做資格初審。若初審符合條件,會在申請人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公示7天;公示有異議的,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會把初審意見和申報資料遞交給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3、住建部門審核與二次公示
區住建部門接收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結合自然資源規劃、民政等部門的核查結果,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審核通過的,會在部門門戶網站和申請人居住地社區再次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會被登記為住房保障輪候對象。
4、輪候與配租入住
納入輪候名單后,申請人需等待公租房房源分配通知。長沙公租房有定向配租和非定向配租兩種形式,園區、用人單位籌集的房源多定向分配給本單位職工,非定向房源則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群體統一分配。接到配租通知后,申請人按要求辦理簽約等相關手續,之后便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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