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全球范圍內引發廣泛關注,其背后的“挖礦”活動也一度甚囂塵上,虛擬貨幣挖礦不僅消耗大量能源,與國家“雙碳”目標背道而馳,更常常伴隨著金融風險、安全隱患、資源浪費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在此背景下,我國公安機關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將虛擬貨幣挖礦整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雷霆出擊,多措并舉,嚴厲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了清朗環境。
高度重視,深刻認識挖礦危害性
公安機關深刻認識到,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無序蔓延具有多重危害:
- 能源消耗巨大,違背綠色發展理念:挖礦過程需要消耗海量電力,不少地方甚至出現“挖礦”與民爭電、推高能耗的情況,與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目標嚴重不符。
- 滋生金融犯罪,威脅經濟安全: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劇烈,挖礦及相關交易活動易成為洗錢、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溫床,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損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 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社會穩定:部分“挖礦”活動利用非法手段竊取電力,私搭亂接電線,極易引發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一些境外勢力利用虛擬貨幣進行資金轉移和非法活動,也對國家信息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潛在威脅。
- 消耗公共資源,阻礙產業發展:挖礦活動占用大量土地、電力等寶貴資源,卻對實體經濟貢獻有限,反而可能擠占其他高附加值產業的發展空間。
基于以上認識,公安機關將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提升到維護國家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來抓。


多措并舉,嚴厲打擊挖礦違法犯罪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公安機關采取了系列強有力的措施:
- 強化線索摸排與研判:依托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加強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監測預警和線索分析,摸清挖礦窩點、組織者、參與者以及背后的利益鏈條,為精準打擊提供支撐。
- 開展專項打擊行動:針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針對虛擬貨幣挖礦的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利用公共資源(如政府機關、學校、醫院、國有企業的電力)進行挖礦的行為;嚴查為挖礦活動提供場地、電力、技術支持等便利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 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對于在挖礦活動中涉及的盜竊電力、非法經營、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快偵快破,嚴厲打擊相關組織者、領導者和技術骨干,形成強大震懾,對涉案資產堅決予以追繳、沒收,摧毀其經濟基礎。
- 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公安機關積極發展與網信、發改、能源、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強大合力,共同推進整治工作向縱深發展。
- 深化宣傳教育與引導:通過官方媒體、社交平臺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虛擬貨幣挖礦的危害性及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公眾對虛擬貨幣挖礦風險的認識,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參與挖礦活動,營造“不敢挖、不能挖、不想挖”的社會氛圍。
成效顯著,行業生態持續向好

在公安機關的持續高壓整治下,我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得到了有效遏制:
- 大規模挖礦窩點基本消除:曾經一度泛濫的“礦場”被依法取締,利用公共資源挖礦的現象得到根本扭轉。
- 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大幅減少:與挖礦相關的盜竊電力、非法經營等案件數量顯著下降,金融風險得到有效防范。
- 能源消耗得到有效緩解:大量電力資源從挖礦領域釋放出來,保障了民生和重點產業發展的需求,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 社會認知逐步轉變:通過廣泛宣傳,公眾對虛擬貨幣挖礦的本質和危害有了更清晰的認識,盲目跟風參與的現象大幅減少。
常態長效,鞏固深化整治成果
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非一蹴而就,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 持續監測預警:不斷提升技術監測能力,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出現的挖礦變種行為。
- 完善法律法規: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完善針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為執法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 加強國際合作:虛擬貨幣具有跨國性,公安機關將加強與國際執法機構的合作,共同打擊跨境虛擬貨幣挖礦和犯罪活動。
公安機關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整治行動,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通過一系列扎實有效的舉措,我國已成功遏制了虛擬貨幣挖礦的野蠻生長態勢,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維護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貢獻,公安機關將繼續發揮職能作用,堅決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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