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產集團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滬深交易所通報批評處分。因發行人未能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且至今仍未完成披露。交易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和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趙長龍,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交易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誠信檔案。
(文章來源: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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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產集團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滬深交易所通報批評處分。因發行人未能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且至今仍未完成披露。交易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和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趙長龍,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交易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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