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旨在加快城市發展方式轉型,推動城市...
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旨在加快城市發展方式轉型,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意見》共九部分23條,主要內容包括:1、總體要求。明確到2030年,現代化人民城市建設取得重要進展,適應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制度不斷完善,新舊動能加快轉換,人居品質明顯提升,綠色轉型深入推進,安全基礎有力夯實,文化魅力充分彰顯,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現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2、優化現代化城市體系。提出穩妥有序推動城市群一體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發展,增強超大特大城市綜合競爭力,提高中小城市和縣城承載能力。3、培育壯大城市發展新動能。要求因城施策增強城市發展動力,激活城市存量資源潛力,建立可持續的城市建設運營投融資體系,提升城市對外開放合作水平。4、營造高品質城市生活空間。明確系統推進“好房子”和完整社區建設,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提升公共服務優質均衡水平。5、推動城市發展綠色低碳轉型。提出推進生產領域節能降碳,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強城市生態環境治理。6、增強城市安全韌性。要求加強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城市公共衛生防控救治水平,增強城市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7、促進城市文化繁榮發展。明確推動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利用傳承,塑造城市特色風貌,豐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8、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提出完善城市治理工作體系,推動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細化,加強城市社會治理。9、加強組織實施。要求構建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城市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建立健全科學的城市發展評價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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