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醫保局印發了《關于印發河北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該通知自2023年5月15日起正式執行。關于河北省生育津貼的申領規則發生了變化,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河北省生育津貼2023年新規定有什么變化?
1、參保職工在省本級連續繳費滿3個月及以上的,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其中赴港澳臺和國外生育的,不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
2、參保職工因生育、終止妊娠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出現合并癥或并發癥的合規醫療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3、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不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4、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5%或9.5%繳納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省本級限額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按省本級限額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
5、其配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可選擇按照生育醫療費限額標準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享受待遇。

其它知識點:
【1】生育津貼是按照單位全部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的。其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2】生育津貼不等于產假工資,它和產假工資是不一樣的。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而產假工資是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3】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重復支付工資了;生育津貼<產假工資,采用就高原則,用人單位需要補差額發給個人。
上述是河北省生育津貼的一些內容,大家可以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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