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8月29日消息,七夕佳節浪漫氛圍下,情侶間的財物往來可能暗藏糾紛隱患。
近日,四川綿陽安州區法院調解一起情侶經濟糾紛,為戀愛期間轉賬認定提供了清晰指引。
小布與小顧曾是情侶,交往時小布多次向小顧轉賬,金額1000元至10000元不等,且每次均備注“自愿贈與”,累計達20萬元。
兩人分手后,小布以“轉賬基于結婚目的,屬附條件贈與”為由起訴,要求小顧全額返還;小顧則主張轉賬系無償贈與,不應返還。
法官審理后明確,20萬元轉賬需分情況認定:其中小額財物、日常消費支出及特殊含義轉賬(如節日紅包、520/1314等金額)屬普通贈與,分手后無需返還。
而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財物贈與,因結婚目的未實現,受贈人需返還。最終經調解,小顧自愿返還小布7萬元。
法官特別提醒,戀愛中經濟往來應量力而行,大額轉賬需明確資金性質并留存證據。愛情雖美好,仍需保持理性,成年人需對自身情感表達與行為負責,避免日后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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