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都屬于車險,兩者是有一定區別的,不過有些車主容易把兩者給搞混,那么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區別是什么呢?
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區別
1、兩者的定義不一樣
交強險屬于強制性保險,車主必須要購買,第三者責任險是商業保險,可以根據車主們的需求自愿購買,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2、兩者的賠付順序不一樣
交強險在交通事故發生時有優先賠付權,發生交通事故時,先通過交強險進行賠付,超過交強險賠付范圍的再通過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付。
3、兩者的賠償原則不一樣
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不管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予以賠償。而第三者責任險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方式根據合同約定執行。
4、兩者的賠償限額不一樣
交強險賠償限額分為有責任賠償限額和無責任賠償限額。有責任賠償限額最高可為200000元,無責任賠償限額最高可為19900元。沒有免賠率和免賠額,三者險賠償限額取決于車主選擇的保障額度。
對于車主來說,除了交強險外,第三者責任險也是有必要買的,畢竟交強險最高只能賠20萬,一旦發生碰撞事故,20萬是不太夠用的,這時第三者責任險就凸顯了它的作用,交強險不夠賠可通過它繼續賠付,減輕車主的經濟負擔。
不過自己的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都是賠償對方的車險,對于自己汽車的損失是不賠的,那么車主可以考慮購買車損險來增加自己汽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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