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8月28日消息,近日,有多名IP地址為上海的網友發帖稱,自己騎電動自行車因區間時速超過了每小時50公里而被超速被電子警察抓拍。


據“看看新聞”報道,相關路段已設置明顯區間測速提示,執法并非突襲。

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設計時速不超過25公里,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騎行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為配合今年9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國標,上海已在重點區域啟用智能抓拍,超速、闖紅燈、逆行、不走非機動車道等行為都將面臨處罰。
有博主對此舉鼎力支持,表示建議全國推行,同時他還稱:“最好能加上改裝過亮的大燈,這玩意晚上的危害性太大了。”

但也有網友表示不理解,稱速度不超過15公里/時,比自行車還慢,不如直接禁止電動車吧;還有人建議“電動車也應該上牌和買保險,至少交強險要有,這樣出了問題有有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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