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疾風驟雨”式的監管重塑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924規定”),這份被業界稱為“史上最嚴”的虛擬貨幣監管文件,以“堅決防范風險、保護群眾利益、維護金融穩定”為宗旨,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并要求“立即停止所有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一年來,“924規定”不僅重塑了中國虛擬貨幣市場的格局,更成為觀察中國數字經濟監管邏輯與綠色轉型的重要切口,本文將回顧“924規定”的核心內容,分析其對虛擬貨幣挖礦行業的沖擊,并探討政策背后的深層考量與長遠影響。

“924規定”的核心內容:從“全面清理”到“長效監管”
“924規定”針對虛擬貨幣挖礦提出了明確且嚴格的禁止性要求,核心可概括為“三個全面”:
全面禁止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通知明確指出,虛擬貨幣挖礦“能耗高、污染大”,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道而馳,要求“立即停止”,并對存量挖礦項目“全面清退”,這意味著此前在中國部分地區(如內蒙古、四川、云南等)依托廉價電力興起的挖礦產業,面臨政策層面的“一刀切”式退出。
全面切斷挖礦相關金融服務
規定要求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挖礦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務,包括賬戶開立、資金劃轉、信貸支持等,從資金端“掐斷”挖礦活動的生存基礎。
全面強化主體責任與監管協同
明確地方政府為挖礦清退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對違規挖礦行為“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并強調對“借挖礦之名行詐騙之實”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打擊。
政策沖擊:從“暴利風口”到“絕境求生”的挖礦行業
在“924規定”出臺前,中國曾是全球虛擬貨幣挖礦的核心聚集地,算力一度占全球的70%以上,挖礦行業依托“礦機—電力—算力—收益”的閉環模式,吸引了大量資本涌入,尤其在電力資源豐富的中西部地區,形成了“礦場集群”。“924規定”的落地,讓這一“暴利風口”迅速降溫:

礦機集體“斷電”,算力大規模外流
政策發布后,內蒙古、四川等地的礦場在數周內被關停,數百萬臺高性能礦機(如螞蟻S19、神馬M30等)淪為“電子廢鐵”,部分礦機選擇通過“水客”走私或海運轉移至海外,目的地包括哈薩克斯坦、伊朗、美國德州等電力成本較低或監管寬松的地區,導致全球挖礦算力格局重構——中國算力占比一度跌至不足10%,而北美、中亞成為新的算力中心。
產業鏈上下游遭遇“連環打擊”
挖礦行業的萎縮波及了整個產業鏈:礦機生產商(如比特大陸、嘉楠科技)訂單銳減,股價暴跌;礦機托管服務商、散熱設備廠商、芯片供應商等上下游企業面臨生存危機;甚至部分依賴礦場稅收的地方財政,也出現短期缺口。
“地下挖礦”與“跨境合規”的博弈
盡管政策高壓,仍有部分“地下挖礦”活動試圖隱藏于偏遠地區或利用“家庭農場”“數據中心”等名義偽裝,但通過電力大數據監測和群眾舉報,此類行為很快被查處,部分資本選擇“合規出海”,在海外設立礦場,但需面對當地政策波動、電力穩定性、法律合規性等新挑戰。
政策深層考量:從“風險防控”到“綠色轉型”的戰略選擇
“924規定”的出臺并非偶然,而是中國在多重目標權衡下的必然選擇,背后蘊含著對金融風險、能源安全與數字經濟發展的深層考量:
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活動具有高度投機性,其價格波動易引發市場風險,且部分項目涉嫌非法集資、洗錢、傳銷等違法犯罪,威脅群眾財產安全。“924規定”通過禁止挖礦和交易,切斷了虛擬貨幣與實體金融體系的聯系,筑牢了金融風險的“防火墻”。

推動綠色轉型,實現“雙碳”目標
挖礦行業是“能耗巨獸”——以比特幣挖礦為例,其年耗電量一度超過挪威全國總用電量。“924規定”將挖礦清退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綁定,體現了中國對能源結構調整和環境可持續性的堅定態度,數據顯示,政策落地后,中國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4億噸,相當于植樹7.8億棵的固碳效果。
引導資源向數字經濟核心領域傾斜
虛擬貨幣挖礦消耗大量電力、算力等優質資源,但對實體經濟和技術創新的貢獻有限,相比之下,區塊鏈技術的正向應用(如供應鏈金融、數字政務、跨境支付等)才是數字經濟的發展方向。“924規定”通過“堵后門、開前門”,引導資源向支持實體經濟、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字技術領域集中,為中國的數字經濟發展騰出空間。
一周年回望:成效與挑戰并存
“924規定”實施一年來,政策效果逐步顯現,但也面臨一些長期挑戰:
成效方面:
- 挖礦活動基本清零:通過全國范圍內的排查整治,虛擬貨幣挖礦在中國已實現“動態清零”,電力消耗大幅下降。
- 金融風險有效遏制: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熱度顯著降溫,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得到嚴厲打擊,群眾財產安全得到更好保護。
- 綠色轉型加速:釋放的電力資源更多用于支持新能源、高端制造等領域,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挑戰方面:
- 地下挖礦“打游擊”:部分偏遠地區仍存在隱蔽挖礦行為,需強化技術監測和基層監管能力。
- 產業鏈轉型陣痛:礦機廠商等企業需加速向區塊鏈技術應用、AI芯片等新興領域轉型,政策需提供更多引導支持。
- 國際監管協同不足:虛擬貨幣挖礦已呈現全球化趨勢,需加強與其他國家的監管合作,避免“監管洼地”風險。
告別“野蠻生長”,擁抱數字經濟的“綠色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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