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虛擬貨幣市場的快速發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作為其產業鏈的核心環節,一度引發廣泛關注,由于其高能耗、金融風險及潛在的法律合規問題,我國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立場經歷了從默許到嚴格規范的過程,公安部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部門,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多次出臺政策文件、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明確了監管態度與執法方向,為行業健康發展劃定了清晰底線。
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背景與風險挑戰
虛擬貨幣挖礦是指通過大量計算能力競爭,驗證交易并獲取虛擬貨幣獎勵的過程,早期,挖礦活動在我國部分區域一度活躍,但逐漸暴露出多重問題:
- 能源消耗與環保壓力:挖礦需消耗大量電力,尤其是依賴化石能源的地區,與我國“雙碳”目標相悖;
- 金融風險與投機泡沫: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劇烈,挖礦活動易引發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
- 技術安全與數據隱患:部分挖礦活動利用病毒、木馬等非法手段控制他人設備,侵犯公民隱私與數據安全;
- 合規性與監管真空:早期缺乏明確法規,導致部分挖礦企業借“科技創新”名義逃避監管,擾亂市場秩序。
在此背景下,公安部聯合多部門逐步加強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重點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引導行業合規發展。

公安部關于虛擬貨幣挖礦的核心政策導向
公安部的監管思路可概括為“疏堵結合、分類處置、打擊犯罪”,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明確挖礦活動的法律邊界,打擊非法行為
公安部多次強調,虛擬貨幣挖礦本身并非法律禁止行為,但若涉及以下情形,將依法追究責任:
- 非法集資與傳銷:以“挖礦”“虛擬貨幣投資”為名,承諾高額回報,向公眾吸收資金的,涉嫌非法集資或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通過黑客手段植入挖礦程序、竊取電力或占用計算資源的,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 洗錢與跨境資金轉移:利用虛擬貨幣挖礦及交易進行洗錢、逃稅、非法跨境資金流動的,將依據《反洗錢法》《刑法》等嚴厲打擊;
- 電力盜竊與違規用電:挖礦企業未經批準占用電力資源、偷逃電費的,由公安機關聯合電力部門查處。
2021年,公安部部署“凈網”專項行動,多地破獲利用挖礦程序實施的網絡犯罪案件,涉案金額達數億元,對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推動挖礦活動有序退出,防范金融風險
為防范虛擬貨幣挖礦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公安部積極配合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推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有序清退。
- 對存量挖礦企業,要求限期停止運營,切斷其供電、金融等支持服務;
- 對新增挖礦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嚴防產能反彈;
- 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監管,切斷挖礦收益變現渠道,從源頭上壓縮生存空間。
加強技術監管與協同治理
針對挖礦活動隱蔽性強的特點,公安部依托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構建“監測—預警—處置”全鏈條監管體系:
- 聯合網信、電力等部門建立“挖礦”行為監測平臺,通過分析用電量、網絡流量等數據,識別異常挖礦活動;
- 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錢包地址的追蹤能力,打擊利用虛擬貨幣洗錢、逃稅等犯罪;
- 推動地方落實主體責任,將挖礦治理納入地方政府考核,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典型案例:公安執法實踐的警示意義
近年來,公安機關查處多起虛擬貨幣挖礦相關案件,凸顯了執法的嚴肅性:

- “XX挖礦平臺”非法集資案:某平臺以“云挖礦”為名,向投資者出售算力份額,承諾高額回報,涉案金額超10億元,公安部聯合多地公安機關開展集群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人,凍結資金3億元,揭露了“偽創新”挖礦項目的詐騙本質。
- 黑客控制挖礦案:某黑客團伙通過植入惡意程序,控制全國10萬余臺計算機設備進行挖礦,非法獲利5000余萬元,公安機關依托“凈網”行動成功偵破,犯罪嫌疑人因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這些案例表明,虛擬貨幣挖礦并非“法外之地”,任何借挖礦名義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
合規發展是唯一出路
公安部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本質是為了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社會穩定和公共利益,隨著監管政策的持續完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加速退出歷史舞臺,而區塊鏈技術的合規應用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對于企業和個人而言,需明確以下幾點:
- 遠離非法挖礦:不參與任何未經批準的挖礦活動,警惕“高收益”背后的詐騙陷阱;
- 強化合規意識:若涉及區塊鏈技術研發,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聚焦實體經濟應用;
- 積極舉報犯罪:發現虛擬貨幣挖礦相關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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