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因其高能耗、金融風險及對產業發展的負面影響,成為全球監管的重點對象,隨著監管部門一系列政策的出臺,虛擬貨幣挖礦已從“灰色地帶”走向全面清退,多地明確對違規挖礦行為進行處分,標志著這一行業正加速“退場”。
政策導向:從“防范風險”到“全面禁止”
虛擬貨幣挖礦曾因短期高收益吸引大量資本涌入,但其背后隱藏的能源浪費、金融投機及洗錢等問題,逐漸引起監管層高度重視,2021年9月,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屬于“淘汰產業”,要求各地有序清退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并將這一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這一政策被視為中國全面打擊虛擬貨幣挖礦的“分水嶺”。
此后,多部委持續發聲,強調挖礦活動“能耗高、污染重”“與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及高質量發展要求背道而馳”,要求各地嚴格落實監管,嚴禁新增挖礦項目,逐步清理存量,監管態度的明確,為地方處分違規挖礦行為提供了政策依據。

地方實踐:多地明確處罰措施,從“叫停”到“追責”
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各地紛紛出臺具體措施,對違規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進行嚴肅處分,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
叫停項目,切斷資源供給
各地首先對轄區內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清理以數據中心、云計算為名義的“變相挖礦”行為,內蒙古、四川、新疆等曾是挖礦集中的地區,均已明確關停所有挖礦項目,切斷電力供應(挖礦耗能巨大,常以“優惠電價”吸引礦場),并禁止新建或擴建相關項目,對違規供電的企業,也同步追責。
-
行政處罰,納入信用懲戒
對于明知故犯、頂風作案的挖礦主體,多地監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某地礦場因擅自占用工業用電進行挖礦,被相關部門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并負責人被納入“失信名單”,限制其高消費及市場準入,部分案例顯示,對為挖礦提供場地、技術支持的企業,也按“非法經營”等定性處罰。 -
追究責任,強化“一案雙查”
在清退過程中,多地實行“一案雙查”,不僅處罰挖礦主體,還追究監管不力的地方政府及部門責任,某縣對未及時關停轄區內礦場的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通報批評,甚至黨紀政務處分,形成“誰監管、誰負責”的問責機制。
典型案例:從“礦場關停”到“法律震懾”
近年來,各地公布的虛擬貨幣挖礦處罰案例不斷增多,釋放出“零容忍”的監管信號:
- 案例1:某科技公司“變相挖礦”被罰
2022年,江蘇某科技公司以“區塊鏈技術研發”為名,實則租用服務器進行虛擬貨幣挖礦,被市場監管部門認定為“非法經營”,沒收違法所得500余萬元,并處以罰款1000萬元。 - 案例2:個人挖礦被追繳電費
2023年,四川一居民利用家庭用電搭建“礦機”挖礦,被電力部門發現后,不僅被追繳高出正常電價的費用,還被公安機關警告教育,設備予以沒收。 - 案例3:地方政府監管不力被問責
某省在對虛擬貨幣挖礦專項督查中,發現部分地區存在“清退不徹底、反彈苗頭”,對相關縣區政府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黨紀處分。
監管成效與未來展望
經過持續整治,我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已大幅收縮,曾占全球算力較大比重的地區,算力規模下降超過90%,能源浪費問題得到緩解,金融風險隱患也隨之降低,監管部門的處分措施,不僅打擊了違規行為,更向社會傳遞了“虛擬貨幣挖礦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的明確信號。
隨著監管技術的升級(如通過大數據監測異常用電)及跨部門協作的加強(發改、能源、工信、公安等多部門聯動),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將更加精準、高效,監管部門也將持續引導資本流向實體經濟,助力“雙碳”目標實現,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