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浩、黃凱鴻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7月29日發布了關于2025年8月1日起實施的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4份重要文件,具體包括:(1)《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咨詢總結及該指引;(2)《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持牌穩定幣發行人適用)》咨詢總結及該指引;(3)與發牌制度及申請程序相關的《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摘要說明》;(4)《原有穩定幣發行人過渡條文摘要說明》。其中,兩套指引將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刊憲。以下是各文件的核心內容概述:
《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重點涵蓋了儲備資產要求、穩定幣種類與隔離、信息披露以及穩定幣發行等方面。咨詢總結部分總結了受訪者的意見,并提供了詳細回應。受訪者就儲備資產管理、發行、贖回及分配、業務活動、風險管理等內容提出了建設性意見。業界咨詢于2025年6月30日結束,共收到28份回應。多數受訪者支持指引中的擬議規定,并認為這些規定有助于持牌人在穩定幣發行過程中妥善應對相關風險。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持牌穩定幣發行人適用)》在總結咨詢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要求。金管局共收到38份回應,來自全球及本地虛擬資產市場參與者、沙盒參與者、銀行、專業協會、顧問及法律事務所等多方。受訪者普遍認可穩定幣行業存在的洗錢及恐怖融資風險,并支持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法律與監管框架。基于反饋,金管局對初始建議進行了修訂,以更好地回應業界關切。
第三份文件《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摘要說明》詳細介紹了根據《穩定幣條例》設立的發牌制度,適用于有意申請牌照的機構及持牌人。主要內容包括穩定幣的釋義與適用范圍、最低準則、申請程序、持續義務、對持牌人的控制權、撤銷和暫時吊銷牌照等。
最后,《原有穩定幣發行人過渡條文摘要說明》主要涉及過渡條文的適用范圍、首3個月和首6個月的具體安排。
針對已在香港運營且具備實質業務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金管局設置了6個月的過渡期安排。在過渡期內,這些發行人可繼續開展業務,但需提交牌照申請并獲得金融管理專員的書面確認,同時承諾遵守監管規定。符合條件的發行人將獲發臨時牌照,若未能滿足要求,則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結束在香港的穩定幣業務。
金管局強調,發牌過程將持續進行,并鼓勵有意申請牌照的機構于2025年8月31日前與其聯系,以便了解監管期望并獲得反饋。已準備充分的機構可于9月30日前提交申請。
截至7月29日,金管局尚未頒發任何穩定幣發行人牌照。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表示,初期僅會發放少量牌照,預計首批牌照可能于2026年初發出。
陳維民還指出,金管局在穩定幣相關事務上保持開放態度。穩定幣可以選擇與單一法幣或一籃子貨幣掛鉤,且發行方可隨時提出申請增加新的掛鉤貨幣種類。目前潛在發行方討論的主要掛鉤貨幣為港幣和美元等可自由兌換的法幣。
金管局助理總裁何漢杰補充道,盡管在幣種選擇上較為靈活,但金管局仍會對儲備資產管理、發行流程、贖回機制及分銷渠道等環節進行全面評估。例如,對于與香港處于不同時區的法幣掛鉤,金管局會考察發行方是否能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客戶贖回請求。
總體來看,香港金管局在穩定幣監管方面秉持從嚴把控、全方位覆蓋的原則。這種嚴格貫穿于穩定幣運營的全流程,覆蓋了生態系統的各個關鍵領域。
在儲備資產管理方面,金管局制定了詳細的規范,明確要求儲備資產的種類、比例、流動性及托管方式,以確保穩定幣的價值支撐堅實可靠。在業務活動層面,無論是發行、贖回還是交易轉賬,均有相應的規則約束,保障業務合規有序。
風險管理是另一個重點監管領域。金管局要求穩定幣發行方建立健全的風險識別、評估和應對機制,有效應對市場、信用及操作風險。在公司治理方面,從組織架構到內部監督機制,金管局均制定了詳細規定,以確保運營管理的透明和規范。
此外,在反洗錢及恐怖融資這一關乎金融安全的關鍵領域,金管局制定了嚴格的防控措施,要求發行方建立完善的客戶身份識別、交易監測和報告機制,嚴厲打擊洗錢及恐怖融資活動,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定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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